研究 | 航天彩虹無人機股份有限公司深度分析報告
2025年05年13日
FAA 2025-10-04
Number:20-167B
標題
增強視景系統、增強飛行視景系統、組合視景系統設備適航審批
Status:Active
發行日期:2025-09-08
主要責任辦公室:AIR-626, Human Machine Interface Section
描述
本咨詢通告 (AC) 為飛機增強視景系統 (EVS)、增強飛行視景系統 (EFVS) 或組合視景系統 (CVS) 的適航審批提供了指導。具體而言,本通告提供了一種可接受的方法,用于在飛機上安裝增強視景系統 (EVS)、增強飛行視景系統 (EFVS) 或組合視景系統 (CVS) 時遵守《聯邦法規》(14 CFR) 第 14 篇第 23、25、27 或 29 部分適航法規。本指南主要針對第 25 部分飛機制定。您也可以將本指南用于第 23、27 和 29 部分飛機。隨著視景系統技術的進步,鼓勵申請人向其 AIR 認證部門提出替代方法,以將新的和新穎的安全增強視景系統功能集成到他們的飛機中。
| Number | 標題 | 日期 |
|---|---|---|
| 20-167A | 本咨詢通告 (AC) 為飛機增強型和合成視景系統獲得適航批準提供了指導。具體而言,它提供了一種在飛機或旋翼機上安裝合成視景系統 (SVS)、增強型視景系統 (EVS)、組合視景系統 (CVS) 或增強型飛行視景系統 (EFVS) 時遵守《聯邦法規》第 14 篇 (14 CFR) 第 23、25、27 或 29 部分適航法規的可接受方法。自發布 AC 20-167A 草案征求公眾意見以來,FAA 修改了咨詢通告的標準格式。AC 20-167A 的格式符合新的標準格式,這意味著段落編號與提交征求公眾意見的草案不同。2016 年 EFVS 規則的序言特別引用了第 4-5、4-5.c.4、4-5.c.4.(h).(iv) 和 6-2.f.4 段。這些引用的段落分別相當于第 4.5、4.5.3.4、4.5.3.4.8.4、6.2.6.4 段。 | 2016年12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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